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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换贝巴呢?
不是说这家伙不够出色,毕竟是拿过英超金靴的人物。
但如果要形容贝巴的踢球风格,最擅长起外号的中国球迷给他起的外号显然是最好的总结——
潇洒哥。
在梅西因为各种原因化身散步帝之前,贝巴散步敢称第二,没有人敢称第一。
踢完全场比赛,人家衣衫不湿,发型不乱,不但懒得跑动,甚至在进球后也懒得庆祝。
就这样一个究极懒鬼,居然在曼联取得领先,急需全队参与防守的时刻,居然力压欧文和埃尔南德斯上场?
他想不通,真的想不通。
第94章
别人都想不通,为什么这个时候选择让贝尔巴托夫上场,弗爵爷是知道原因的——
他儿子欣赏他。
就这么简单。
其实欣赏贝巴的,何止是诺亚呢?
他也很喜欢这个保加利亚人。
否则又怎么会为他豪掷3000多万英镑,为他折腾到转会窗闭关前5分钟还在争取,甚至亲自去为他接机,又亲自开车送他去卡灵顿体检?
虽然球迷们总是诟病他的跑动少,觉得他懒洋洋,但他从没责怪过他,因为每个球员都有每个球员的特点。
贝巴的优点,在于他球商和技术,他喜欢精准地触球,他可以在狭小空间里护住皮球,他喜欢串联和为队友制造机会。
这个看上去冷冰冰,内心狂野,有点闷骚的家伙,其实像坎通纳一样,是个非常职业,在态度上无可挑剔的球员。
在加盟曼联之后,他付出的努力比谁都多,而当他因为种种原因将他放在替补席上的时候,他从无怨言,而是一直用实际行动,来表现给他看,证明给他看。
或许也是因为以上种种原因,他的儿子明明没有和他成为过队友,只是当过两年的对手,但在诺亚成为曼联助教后,除了老队友外,他最喜欢贝巴。
众所周知,诺亚的喜欢,是不加任何遮掩的。
喜欢就是喜欢,欣赏就是欣赏。
他甚至偶尔会接受贝巴的邀请,和他一起去打牌,这放在诺亚退役前,简直是不可想像的。
他甚至还批评过他对贝巴的用法,觉得他不应该让斯拉夫人在场上的位置换来换去,也不应该让他给鲁尼当僚机,反过来或许可以——
「他虽然有188公分,虽然他的确可以充当支点,虽然他也接受回防,但是一个九号半,比起扛人,他更适合让别人为他打配合,才能释放他的进攻能力。」
说得很对。
他认可儿子的判断,但用一句话「杀死」了他——
「他在欧冠30个月进球荒。」
一个前锋,身穿曼联9号战袍,哪怕他们父子再怎么欣赏他,无法在欧冠赛场进球,那就是他的原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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