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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为民啊,我现在就能给你个准话,你的这部《芳华》我们《当代》要了!”
面对这么一部优秀作品,朱盛昌回答得颇有底气。
胡为民问:“不用拿回去让社里再看一看?”
“最多是一点小修小改,就整部作品而言,是不需要改动的。”
“那行,稿子朱老师拿回去,有需要更改的地方,咱们再商量。”
“好,为民,咱们下次见面再聊。”
朱盛昌已经迫不及待把稿子带回去,让编辑部的人看看,他这回捡了多大的便宜。
离开胡为民家后,他抱着装有《芳华》手稿的公文袋,风尘仆仆赶回了当代编辑部。
因为是周末,大部分编辑放假休息,只留下少数几人值班。
值班的同事见他这么快回来,都有些惊讶。
“朱老师,怎么这么快回来,难道是胡为民的新作太差了?”
他们的惊讶不是没有道理的,往常他们跑作者家里看稿子,讨论个大半天,甚至住在作者家里都是常有的事。
哪像朱盛昌,加上来回赶路的时间怕是都没有半天吧。
这只有一种解释,编辑对作家的稿子不满意。
否则,无法解释这种情况。
朱盛昌擦了把额头的汗水,放下公文袋后,得意道:“正好相反,胡为民同志的这部作品非常好,好到根本无需进行修改!”
“不可能!”
“他难道是巴老不成?”
“老朱啊,话不要说得太满。”
几人对他的说辞不太赞同,接二连三地反驳道。
“稿子我带回来了,是与不是,你们看过不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大话。”
朱盛昌也不着恼,而是把《芳华》的手稿取出来,放在桌子上,任人阅读。
几人面面相觑,有人忍不住好奇,走到桌前,拿起手稿。
“《芳华》?书名取得倒挺有文艺范。”
那个拿起书的编辑看到书名后,轻笑道。
反正今天是值班,也没什么工作,那人便大大方方,坐在工位上看了起来。
其他人也不着急,各干各的,只等他看完后,给出反馈。
朱盛昌呢,他给自己倒了杯水,慢悠悠喝了起来。
一个小时后,值班编辑见他还在看,都觉得奇怪。
他们都是经验老道的编辑,从手稿的厚度就能看出端倪,知道胡为民的这部作品最多就是中篇小说长度。
有个五六万字了不得,以他们阅读的速度,看一部中篇,花费一个小时时间已经是多的。
又过了半刻钟,那位编辑终于放下手稿。
他摘下眼镜揉了揉发红的眼眶,办公室里安静得能听见时钟的滴答声,所有人都盯着他颤抖的双手。
“老李,怎么样?”朱盛昌放下茶杯,声音里带着胜券在握的从容。
老李深吸一口气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稿纸边缘:“我看了三遍...第一遍看故事,第二遍看人物,第三遍...”他的声音突然哽住,“看那个吹长笛的何小萍,在战地医院给伤员演奏时,纱布渗血的描写...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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