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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千七百九十一章 登徒子好色赋(第2页)

“那是,在报栏看报纸,看到这价钱都惊呆了。”黄瑞山说道:“我一个月生活费也就两百块,你们猜四十三个亿,够我生活多少年?”

“十七万九千一百六十六年半。”麦小苗笑道:“闰土你也不要这么省,改成四百一个月,吃九万年得了。”

“真的?”李一佳叼嘴上的米糕都吓掉了:“瑞山你算过吗?小苗不是胡说的吧?”

“真的,我记不这么准确了,反正就是十八万年左右。”黄瑞山点头。

“我的天啦……”李一佳都想象不出来能让自己吃九万年的财富到底是什么概念了。

“哈哈哈,想那么多干嘛?”周至对大家笑道:“凭什么帝国主义就能享受得,我们就享受不得?哦,这个坡下去,就到马边了。”

“五月度泸,深入不毛,具象化了。”黄瑞山说道:“换到古代还真得沿着河谷走,要不然就算人能够翻山越岭,辎重驼队能够爬的坡度还是有限的。”

“要换到古代的话,从我们转向四方坪哪里,就算是‘度泸’了,从四方坪到这里沿途便都是烟瘴之地了,直到抵达马边才算是第一个能够驻扎的地方。”

“不过诸葛亮南征的时候,就连我们这条路都没有,而是走的我们之前计划的那条路,经过石棉再到邛都再转到美姑,后来发现那条路虽然好走些,但矿车太多,还不如从这边走,车少得多,风景也更漂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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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像路上多了许多少数民族了。”李一佳看向道路两边的农家,发现他们的穿着已经有所变化了。

“对,他们就是彝族了。”周至介绍道:“虽然马边还属于嘉州市管辖,但却是一个彝族自治县,我们从现在就已经进入彝族聚居地区,直到进入他们的核心腹地,联和乡。”

马边县城很小,汉彝两族聚居,周至将车停在一家饭店门口:“下车,我们吃大抄手去。”

马边这里既有汉族美食,也有彝族美食,还发展出了自己的名小吃,开车路过这里,司机们都会停下来打一顿牙祭。

蜀中所谓抄手,其实就是馄饨,不过用的皮儿比较厚,准确说,应该叫做“厚皮馄饨”。

但是抄手到了马边又是一变,皮儿变大变薄了,能够容纳更多的馅料,等到大碗抄手端上来,周至舀了一枚放到嘴里:“鲜!”

麦小苗嗔道:“讨厌,你干嘛从人家的碗里面舀。”

“我先尝尝你点这个白味的,研究一下它到底有啥精妙之处。”

“那你研究出来了吗?”

“还真没有,就是皮薄,馅儿大,汤鲜,肉嫩,还有这个汤吊得地道。”

“对了,还放了脆油渣。”

“我觉得挺好的。”黄瑞山点的也是白味的,吃了一个说道:“不过挺肘子你这么一说,好像也就是汤好点?”

周至摇头:“不是这意思,而是你知道它好,却说不出来哪里好。就是《登徒子好色赋》里的东家之子,增之一分则太长,减之一分则太短;着粉则太白,施朱则太赤。主打一个恰当。”

“哈?”李一佳开始抬杠:“要不要这么夸张?一个抄手都用大美女来比喻上了?”

“不是,你们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?”周至说道:“为什么增一分就会给人感觉长?减一分就会给人感觉短?其实就是达到到了最平衡的那个点。”

“这个抄手不就是?好到你都没法说出它哪里好来,但是就是比自己曾经吃过的所有抄手都好,唯一的解释,不就是那些吃过的抄手,要不这里差点,要不那里差点?”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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